
特约评论员 张文倩
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预付费消费领域的退费纠纷,都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预付费退费难涉及金额通常不高,却普遍发生在普通人生活中,涵盖健身、理发、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影响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值得各方关注。
预付费消费被消费者接受,核心是商家的优惠力度,而消费者的核心诉求是获得相应服务或顺利退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出具消费凭证,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但实际中,部分商家利用预付费锁定消费者后,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北京市消协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颇具代表性:消费者王某办理1800元健身年卡,仅消费3次后,俱乐部因经营调整停业。王某提出退费,被商家以“预付费不退”等理由拒绝,后经消协调解,商家退还1500元剩余费用。
这起案例折射出预付费领域的普遍问题:部分商家缺乏诚信,将预付费当作回笼资金的手段,忽视服务承诺,经营出问题就拒绝退费甚至卷款跑路;同时,消费者办理预付费时往往不重视书面协议,退费条款约定不明确,维权时缺乏证据,难度较大。
3·15的意义,不在于单纯曝光问题,而在于推动各方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商家而言,诚信经营是长久之道,应明确退费条款,主动履行退费义务;对消费者而言,办理预付费需保持理性,看清合同条款、留存凭证,遇到退费难及时向消协或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