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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仿冒名人带货、大数据杀熟…… 新型网络消费陷阱该咋防

2026-03-16 08:48   科技日报

  又是一年“3·15”,网络消费维权再次成为焦点。回顾过去一年,“AI仿冒名人带货”“职业弹幕人”操控舆论、“大数据杀熟”等新型骗局取代传统假货,成为投诉“重灾区”。

  “我当初真以为是李梓萌老师推荐的,心里特别踏实。”回想起2025年年初那次直播购物,江苏消费者张强(化名)的语气中仍带着懊恼。屏幕那头,“央视新闻主播”用标志性的亲和语气为一款宣称能治疗头晕、手麻的“深海多烯鱼油”背书,张强果断下单,最终收到的却只是一款普通糖果。直到几个月后全国首例AI仿冒名人虚假广告案公之于众,他才恍然大悟——自己遭遇的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数字骗局”。

  张强的遭遇并非孤例。2025年8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AI“深度伪造”名人声音的人格权侵权案。某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利用AI合成与知名教育专家李某某高度近似的声音带货图书,法院最终判决商家赔偿12万元并赔礼道歉。办案法官认为,AI合成声音只要能使公众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即落入声音权益保护范围。

  面对乱象,监管部门重拳出击。2026年2月,《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式施行,被业内视为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提质”转型的关键节点。

  首先是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首次厘清了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MCN机构4类主体的法律责任,形成“平台管运营、运营管内容、主播管言行、商家管商品”的闭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表示,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明确各参与主体法律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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