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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增收大有可为

2026-03-18 13:59   光明日报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入爬坡过坎、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凸显了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核心支撑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指引。

  当前,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强农兴村”的中坚力量,发展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累计培育家庭农场接近400万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00万家,111.1万个社会化服务主体连接小农户近9300万户,年服务面积超22.9亿亩次,联农带农服务网络不断织密,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电商蓬勃发展,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不断创新高,有效打通了产销通道、拓宽了农民增收路径。此外,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也实现可喜增长。总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增收的动能不断释放,已成为乡村发展的新亮点。

  未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若要在带农增收中大有作为,应跳出传统合作的路径依赖,进一步提升小农户之间的联结效能,实现与小农户从浅层合作向深度共生转型,以机制创新破解发展瓶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筑牢根基。

  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在于构建能够让小农户共享增值收益、形成稳定预期的联农带农命运共同体。当前,部分合作仍停留在“买原粮、卖初级品”的浅层交易阶段,契约关系较为松散。这种缺乏深度利益联结的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联农带农效能的充分释放,推动其从购销关系向共生关系跃升成为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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