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如何落网?何时公布照片?警方披露案件侦办细节
2026-03-23 12:41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耿佳宁:张维平在死刑前的供述中,其实提到了“梅姨”,这是一个比较有利的因素。根据他的供述以及“梅姨”目前个人的口供,她对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双方的供述应该会对其他的中间人、买家、接头人等信息有一个反映,公安机关可能需要去落实这些线索。如果能够找到当年的买家,找到当时的接头人,去辅助、多方地印证“梅姨”在中转环节中的作用,其实是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去认定“梅姨”起主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专家指出,虽然“梅姨”在本案中只是拐卖儿童中的一环,但她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犯罪,那么在共同犯罪中应当如何认定她的作用呢?
耿佳宁:“梅姨”的行为符合中转、贩卖这两个环节,所以她跟实施了拐孩子,拐骗行为、绑架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其实是同罪的。“梅姨”寻找、确定买家,商定买卖价格,对拐卖的系列犯罪能够持续进行,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可以理解她起的是主要作用,而且她不是被动参加的,她是积极参加的。根据司法解释,她也可以被认定为主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