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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职业技能竞赛不同级别赛事奖励标准

2026-03-24 07:02   大众日报

  为贴合产业发展需要,确保竞赛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办法》明确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省级行业赛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三、四、五、六大类,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具有行业、企业标准,并紧贴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竞赛项目,可按《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

  根据不同级别赛事获奖情况,《办法》还建立了“物质奖励+荣誉认定+技能等级晋升”的三维激励体系。除了上述的资金与荣誉奖励外,《办法》还规定,决赛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发证比例控制在决赛选手50%以内,同一竞赛周期省内仅能晋升一次,未经立项的竞赛不得开展等级晋升等。

  

责编: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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