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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里塞塑料薄膜 19岁“职业索赔人”敲诈多家酒店获刑

  从“打假”到“假打”,再到如今的捏造问题、恶意索赔,部分不法分子将“维权”做成了牟利生意,利用商家怕舆情发酵的心理,反复索要高额赔偿。这种牟利性职业索赔涉嫌触犯哪些法律?商家遭遇“职业索赔人”应该怎么办?

  去年中秋节前,19岁的男子林某(化名)联系上海、杭州、成都、济南等地的多家高档酒店,咨询并购买月饼。到货之后他向商家反映在月饼中吃到塑料薄膜,提出“退一赔十”,否则投诉、曝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佳介绍:林某专挑最贵的月饼购买,且行为异常。即便酒店将388元的月饼优惠至328元,他仍坚持按原价388元支付,目的是为后续索赔时,能以388元为基数要求退一赔十,并只接受此种赔偿方式。商家先提出要寄一盒新的,他不同意,同时限定极短时间要求商家答复,否则便曝光。

  其中两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在事后交流时偶然得知有类似的索赔,比对发现顾客是同一个人,索赔用的图片、视频和话术也类似。公安和检察院介入调查发现,有同样遭遇的酒店不止这两家。

  王佳:我们根据时间调取了他的聊天记录进行一一比对,发现其采用相同模式,所有话术均为复制粘贴。他每次都声称购买的月饼送给朋友后,孩子食用时被塑料薄膜卡住喉咙,经急救才取出,自己还买礼物道歉,以此为由要求商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损害的,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林某承认,这些塑料薄膜都是他自己放进月饼,以此向多家高档酒店提出“退一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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