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撞脸”明星:短视频的边界在哪里?
2026-03-25 17:43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编辑 迟斌
近日,一部44集的短剧因AI换脸技术“神似”知名演员而引发网络热议,制作方试图以“技术巧合”之名逃避责任,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明确的司法回应:短剧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某演员高度相似的形象,侵害其肖像权;短剧播出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同样承担相应责任。这起案件的宣判,不仅为饱受“AI换脸”困扰的演艺人士提供了维权范本,也为所有内容创作者和短剧制作方划出了一道清晰的法律红线。

图片来源于北京日报
创作者与平台谁都不是“局外人”
AI技术的蓬勃发展,让创作门槛前所未有地降低。然而,门槛降低的同时,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也随之浮现:每一位创作者和短剧播出方,是否都具备了与新技术相匹配的责任意识与能力?
在本案中,法院对“可识别性”标准的认定尤为值得关注。过往的肖像权侵权行为多表现为直接使用他人肖像,可识别性十分明显。但AI技术的特殊性在于,它可以通过算法生成与本人“神似而非一模一样”的形象。对此,法院明确指出:可识别性标准并不要求侵权内容与肖像权人肖像完全一致,只要能够被一般公众或特定行业人群识别,就应认定使用了特定自然人的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