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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和销售运输存储新规出台,2026年5月1日实施

2026-03-27 15:28   北京日报客户端

  3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就立法及实施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快速发展,在丰富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也给公共安全带来新的风险。“作为首都,北京的低空安全面临更多挑战,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更加迫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表示,此次立法全面贯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既坚持严格管理,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和销售、运输、存储环节作出规范,又兼顾生产生活需求、为特殊行业留出发展空间,力求在守护首都低空安全与保障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北京全域划为管制空域

  可为有需求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场地

  《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

  熊菁华介绍,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管制空域飞行活动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规定》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明确可以为有需求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飞行场地。

  产、销、运等环节严格管控

  核心部件名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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