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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破获贩卖野生动物肢体案 交易全用暗语

2014-06-12 07:55   新华网

  而李某交代,他第一次买野生动物并不是在陈某处。早在2011年6月,他就在南京认识了卖穿山甲的潘某,并多次从她手上进货。每次李某需要穿山甲时,他会给潘某发送短信,短信只有一个“球”。二人约定“球”代表穿山甲。潘某将包装好的穿山甲通过长途汽车运至青岛,货到青岛后,李某到长途汽车站找长途车司机取货。验货称重后,再将重量通过短信发送给潘某,之后将货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潘某的银行账户上。从2011年6月份至今,李某共从潘某手中购买了8只大约60斤的穿山甲,每斤300元左右。

  李某将其中的6只穿山甲卖给了南山市场的两家摊位和崂山区的一家饭店,剩下的两只则一直放在家中。据李某交代,每次转售的时候,每斤加价50到100元。卖给饭店时,他会将物品带到酒店附近路口,由酒店工作人员来接货,并当场付钱。后来,他听说陈某也在做这个生意,就开始到陈某家进货。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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