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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渠道公布

2026-04-03 09:06   大众网

  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济宁市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渠道公布如下:

  一、受理内容根据《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受理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其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大型企业是指中小企业以外的企业。

  二、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8:00(夏令时)

  13:30—17:30(冬令时)

  三、投诉渠道(一)省级投诉渠道山东省“鲁企帮”投诉平台网址:https://zhpt.gxt.shandong.gov.cn:8061/index

  (二)市级投诉渠道济宁市投诉电话:0537-2325050

  济宁市投诉邮箱:jnqqzk@ji.shandong.cn

  (三)县级投诉渠道

  四、投诉所需材料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依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人应当与被投诉人存在合同关系,不得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交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企业规模类型、住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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