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暖心调解止纷争,温情司法护安宁
2026-04-03 21:03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孙苗苗 武泽元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更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同为某装饰公司的股东。因公司经营不善,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支付50万元,公司的债务都由原告承担,被告为此出具欠条。然而,双方并未实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被告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被告也未向原告支付50万元。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上述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孙苗苗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详细了解案情始末及各自诉求。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虽较为清楚,但关键在于判决之后也无法解决二人在公司责任承担方面的根本问题。此外,考虑到双方是同学关系,原告情绪较为激动,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可能加剧矛盾、伤及同窗情谊,从案情本身出发,也无法真正化解纠纷。因此,为彻底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