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奖励工作方案》公布
2026-04-07 08:45 大众网
1. 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在团队离开济宁市10日内,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提报至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邮箱dwjlhzk@163.com,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 申请奖励的旅游住宿企业,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提报至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邮箱dwjlhzk@163.com,申报时间截至2027年1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3. 电子版申报材料初核无缺项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至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0537-2259589。
(二)审核:由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结果在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核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拟奖励旅行社和旅游住宿企业拨付资金。
六、监督管理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规范,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奖励资金用于旅游市场开拓、旅游产品创新等相关领域。
七、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年度内安排旅行社奖励资金45万元,奖完为止;旅游住宿企业奖励资金15万元。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为济宁市输送入境旅游团队游客超过1万人次的旅行社,按照一事一议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本政策由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