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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下“美颜滤镜” 市场监管总局拟禁用“生鲜灯”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首届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咨询专家郑风田分析,相比2023年发布的管理办法,此次发布的新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相关要求。

  郑风田:新规更具体,比如必须使用白色的光源,包括不能用有色的灯罩、有色的塑料袋、有色的灯具外罩等会干扰消费者判断力的东西。

  郑风田表示,近年来“生鲜灯”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利益驱动、标准缺位、技术规避、监管缝隙和消费心理共同作用的结果。

  郑风田:全国的销售农产品的地方非常多,数量非常大。第二,核心原因是“经济因素”,有些人认为使用“生鲜灯”后被惩罚的“机会成本”和得到的收益相比很划算。第三,可能农贸市场也没有太大的动力去进行严格监管。

  针对“生鲜灯”问题,郑风田建议可以进一步补齐标准短板,加大对违法“生鲜灯具”的生产和销售的打击力度。

  郑风田:最核心的技术标准还是应该更具体一点,比如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比如明确色温的标准、显色指数也就是Ra要大于90%、使用纯白色灯具、禁止有色灯罩,全国要统一技术标准。可以从源头上进行打击,禁止生产销售生鲜灯、美颜灯,相关平台也要加强监管,及时下架相关违法产品。

  专家指出,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可以统一更换灯具,减少个体商户自行使用非法灯具的可能性,而监管部门要加重处罚并实现常态化的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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