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选岗工作的通知
2026-04-09 08:44 大众网
1.诚实守信原则。所有参加选岗的公费师范生均应承诺符合《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就业上岗条件,能够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专业对应原则。在需求岗位计划范围内,按专业按学科选岗。
3.高分优先原则。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大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总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大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总成绩相同的,按教育学分数高的优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全部相同的,按抽签顺序选岗。
参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由相关县(市、区)按政策负责落实岗位。
公费师范毕业生无故不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机会的,视为违约,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四、签订协议
选岗结束后,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签订协议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本地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推进教师城乡学校捆绑聘用,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其农村服务期可在12年内分段合并计算。
五、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