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航班上有炸弹 法院: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刑
2026-04-09 17:09 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虽未实际打通公安机关的电话,但其已通过言语使自己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被机场工作人员获知,造成航班清舱,因此依法应当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罗国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结果犯,必须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传播行为并不限于向社会公众或公安机关进行宣告,通过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使自己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被机场工作人员等群体获知,也应构成传播。
多次编造涉民航飞行安全信息应酌情重罚
据统计,2025年,民航全行业完成旅客运输量7.7亿人次,航空出行已成为不少人出行的重要选择。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不仅危害民航行业健康发展,甚至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心理。《解释》明确,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2023年9月,被告人江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至2024年9月。在其缓刑考验期期间,江某使用其电话号码,先后五次拨打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联系电话和上海市公安局110电话,谎称飞机上安装有炸弹,其中四次导致机场采取二次安检措施,一次导致民航某地空管分局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航班滑回隔离机位关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