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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调查丨超龄劳动者之困:如何“劳”有所依?

2026-04-12 10:21   海报新闻

  张帅讲了一个案例:2024年,在某建筑工地上,一位超龄劳动者第一天上班,在攀爬脚手架时不慎坠亡。“家属在维权的时候,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到底该找谁?”张帅解释,“通常来说,除了建筑公司,工地上还存在着项目承包人、劳务班组。建筑公司可能会说,他不是我们雇佣来的,是包工头雇佣来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包工头今天找了几个人来干活,是否具备攀爬脚手架的资质。对于维权方来讲,举证就比较困难。”

  但张帅也注意到,司法实践层面的变化与变通正在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曾回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聚焦超龄劳动者群体的急难愁盼,从立法完善、工伤保险全覆盖、规范用工管理等多个维度提出建议,共同呼吁加快构建有温度、有底线、可落地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让“老有所为”者更有尊严、更有保障。

  2025年7月,人社部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家层面首次系统性回应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这份文件确立工伤保险普惠覆盖原则,明确超龄劳动者无需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用人单位须单独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时划定超龄劳动者核心权益清单,明确其依法享有获得足额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法定权益,为后续制度落地奠定了基础。”张巧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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