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年用水量超10万立方米企业可申报
2026-04-12 14:43 济南日报·爱济南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办法明确,每年认定一批水效“领跑者”企业,通过标杆引领推动工业节水增效,为山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添制度保障。

树立重点行业节水标杆,每年开展一次
什么是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根据办法,是指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工序、设备用水效能达到相应行业国家节水型企业标准,且持续提升用水效能的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认定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
作为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的北方大省,山东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去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到2035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此次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顶层设计的细化落地,为我省工业企业节水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覆盖20余个重点行业 申报须过“七道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