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语清风丨党性不可丢 原则不可失
2026-04-13 17:4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坚守党性原则、坚守风骨品格,是党员干部立德修身干事的基石。叶剑英曾在七言律诗《怀董老》中写道:“笃信力行依真理,不移不屈不苟同。日常生活称老好,原则从未许通融。”这首诗是对董必武坚守党性原则、严守纪律规矩的概括和赞颂。
在董必武这里,只要是违反原则的事,他坚决不通融。他给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不许向地方要东西,更不许以他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不许接受礼物。新中国成立后,有亲属要求他介绍找银行贷款。他在回信中严词拒绝:“现在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必须为人民服务,除了法律规定的职权外,任何人没有特权。”共产党人无论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
党性不可丢,原则不可失。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敢于斗争,在重大问题、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原则面前,没有例外,不许通融。周恩来一生公私分明、严守原则。对于国家机密,他对妻子也一字不提。原子弹研制属于绝密,邓颖超是他的革命伴侣,也完全不知情。周恩来说,“邓颖超同志是老党员、中央委员,不该说的我不向她说。任何人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