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威海公布中小学春秋假期安排
2026-04-14 15:20 威海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学生假期安排的相关要求,结合威海实际,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看一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每年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各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其中,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与五一形成8天连休期;秋假定于11月11日—13日实行,与11月14日、15日周末形成5天连休期。
此后,根据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等,每年度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5月,与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11月,与双休日连休。具体每年度放假时段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设置,由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实施范围
春秋假重点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推行。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学生实际等情况参照执行。
三、教育教学与假期要求
(一)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各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因设置春秋假而压缩课时、加快进度或增加课业负担。对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可通过统筹利用国家规定的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合理调整,不得占用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加强假期生活指导。各区市、学校要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鼓励学生以家庭出游、亲子活动、户外锻炼等方式,亲近自然环境、增进家庭感情;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农耕劳动体验等社会活动,拓宽知识视野、提升实践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