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房东降租金后租客退租拆卖店内门窗:其辩称约定“门窗隔断留给房东”未明确是哪个门窗,律师解读
2026-04-15 06:31 极目新闻
王先生坦言,没想到承租方退租后会拆除门窗并变卖,且上述合同明确约定“门窗隔断留给房东”。承租方因拆除门窗导致室内地板、部分天花板等破损,后续全面重新装修需花费数万元,损失较大。王先生感觉遭到了报复,因此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称此事系民事纠纷,无法立案调查。之后,他委托律师,准备起诉承租方。
14日,承租方哈女士回应了此事。哈女士称,接手该门店时,她向房东支付了2.8万元的转让费,按照行规,支付了转让费相当于买断了室内的门窗、空调、锅碗瓢盆等。因此,退租后她有权处置室内的门窗、空调、锅碗瓢盆等,“这些物品都卖给了二手回收商,共计6000多元。”
合同部分内容(受访者供图)
哈女士表示,房东知晓拆除并变卖门窗一事,她否认被指报复房东。此外,她认为房东提出少收3000元房租不算主动降房租,而是双方根据门店位置、市场情况等协商的结果。记者提及合同已约定“门窗隔断留给房东”,哈女士辩称,她并未拆除门店入户门和后门,室内的隔断墙还在,自己只是拆除变卖了室内的门窗,“约定的‘门窗隔断留给房东’并未明确是哪个门、哪个窗。”
哈女士表示,她不怕被起诉,手里有相应的证据,包括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自己会积极应诉,并考虑起诉房东侵犯其名誉权,“这个事儿不仅在当地传开了,还闹到了网上,我觉得太丢人了。”记者提出查看前述证据,哈女士称需要咨询律师后再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