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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通过“文物归还法案”,国宝回家还有多远?

2026-04-16 15:25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编辑 刘旋

  “法兰西能脱胎换骨,将不义之财归还被抢掠的中国”——这是法国文豪雨果在1861年痛斥英法联军劫掠圆明园时许下的百年夙愿。165年后,法国议会终于向这一梦想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当地时间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一项法律草案,旨在简化法国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法案锁定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为圆明园、敦煌文书等中国流失文物的追索提供了制度化、法律化的官方通道。

  需要指出的是,当天出席投票的议员仅占法国国民议会577席中的约三分之一,各政党对法案细节存在分歧,但所有到场议员均投下赞成票。

  告别“一事一议”:新法案如何运作?

  在此之前,根据法国现行法律,纳入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归还相关文物需逐案立法处理,程序复杂、耗时漫长。

  新法案允许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授权归还文物,无需逐案立法。法案适用于1815年6月至1972年4月期间法国掠夺的艺术品和文物;1972年之后发生的文物掠夺或盗窃案件,则只能通过民事法庭解决。

2014年4月22日,北京,圆明园大水法遗址。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根据新法案,归还掠夺文物需经过两个委员会的审查:首先由法国和文物追讨国协商成立的科学委员会审查,然后交由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成员包括国家博物馆和议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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