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40余万部短文 浙江首起网络短文侵权案宣判
2026-04-26 16:03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该案中另一团伙的主犯李某伙同他人,依托毛某提供的技术与盗版资源,复刻侵权模式,搭建盗版网站,再通过社交软件发展代理进行分销,持续侵犯了多家企业著作权。
今年3月,主犯毛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后,其退出违法所得,并向四家被侵权企业及平台赔付共计73万元。4月21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毛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8万元。目前,其余6名涉案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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