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日本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推高地缘冲突风险(国际论坛)

2026-04-28 10:23   人民日报

  日本政府日前通过内阁决议,完成了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新规不仅原则上解禁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更明确规定,特定情况下经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审批,可向处于武力冲突状态的国家出口武器。日本此举彻底突破战后80多年的和平底线,不仅严重冲击东亚安全格局、侵蚀国际军控体系,更将给地区安全与世界和平造成多重危害,国际社会应保持高度警惕并予以坚决反对。

  日本此次调整,既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约束与国内和平宪法准则的双重逾越,更是对既有国际法理的公然背离。二战后确立的国际秩序明确要求,对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实施彻底非军事化改造;《波茨坦公告》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日本必须完全解除武装,不得保留“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日本此前长期推行的武器出口管制,本质上是其履行上述国际法义务的体现。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国家交战权、恪守“专守防卫”原则,不得保有对外作战军力,禁止军事力量向境外延伸。此番修改意味着日本可通过武器出口实现军事工业力量的境外投射,从根本上动摇其战后“和平国家”的基本定位。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