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5起工贸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2026-04-28 11:04 海报新闻
2025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某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五项重大事故隐患:一、铸一车间退火炉煤气排水器22085-01水封高度为2000mm水柱,低于30kPa要求;二、7号高炉炉前会议室、卸灰平台、热风炉操作室均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器;三、7号高炉炉顶放散装置违规设置于手动状态,不能实现与炉顶工作压力监测装置联锁;四、未对内蒙古某供应链管理公司、某物业有限公司2家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五、8名公司员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上述行为分别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八项、第四条第六项、第四条第五项、第三条第一项、第三条第二项判定情形。本次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罚款103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罚款5.9万元。
案例4
2025年4月25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一项重大事故隐患:(ACM5)生产车间磨粉机中的干式除尘箱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该行为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三项判定情形。本次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275万元。
案例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