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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1800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涉事银行称需“等司法结论”,律师:银行应承担第一顺位赔付责任

2026-04-30 06:36   极目新闻

  4月29日,“储户1800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一事登上热搜,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该项巨款分属两名储户,银行则表示有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行为,但后续处理需等待司法结论。有律师表示,银行对储户资金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刚性的,银行不能以刑事案件的处理进度作为拖延或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借口,同时,银行必须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最终责任。

  据媒体报道,半年前,吉林省一女子陈冰(化名)将1000万元现金存入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如今存款却离奇失踪。她的存款丢失不久后,涉事银行的另一储户王凤(化名)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存在该行的800万元存款去向不明。2026年3月13日,一位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向陈冰透露,该行员工赵某丽有违规行为,银行方面承认员工违规、管理失职,并认可陈冰拿回存款的诉求,但何时可以兑付存款,暂时还没有一个定论。陈冰表示,赵某丽有喝药自杀行为,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已被警方控制。

  3月16日,涉事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等到该事件有“司法结论”后,才能处理陈冰与王凤的存款问题。3月17日,陈冰将问题再次反映给吉林农商银行总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给出了类似的回复。3月17日下午,陈冰前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再次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将该事件导入金融违法线索认定程序,但监管机构只能协调督促,无法强制银行立即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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