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莫让“劝阻吸烟”成为公民的“孤勇”
2026-04-30 15:35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让管理者“扛起责任”,不再“袖手旁观”。公共场所的运营方是控烟的第一责任人,但现实中,工作人员往往只有“口头劝阻”的软权力,缺乏有效处置手段,导致劝阻流于形式。因此,应要求商场、景区、交通枢纽等场所合理设置标准化吸烟区,并在非吸烟区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通过广播、电子屏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可以通过立法明确管理者的责任与权限。深圳已探索实施“场所连带责任”机制,对未尽到控烟管理义务的场所,不仅违规吸烟的个人要受罚,场所运营方也将面临高额罚款。这一机制倒逼商场、写字楼等运营方主动升级管理,主动设置标准化吸烟区、张贴醒目标识,组建巡查队伍,对违规吸烟行为及时制止;遇到劝阻无效的情形,立即联动公安、城管等部门到场处置。
给劝阻者“穿上铠甲”,不再“孤军奋战”。法律虽赋予公民劝阻权,却未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导致劝阻者在遭遇对抗时进退两难。一旦情绪失控采取过激行为,还可能从“有理”变“有责”。因此,亟需厘清“正当劝阻”与“过激行为”的法律边界,明确只要劝阻者未主动使用暴力,其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建立“劝阻者权益保障机制”,对因劝阻而遭受人身伤害或名誉损害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适当补偿。社会舆论也应给予正向支持,避免对抗性沟通,让守规者不再寒心。唯有让善意有铠甲,才能鼓励更多人理性参与公共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