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范围内推行社保业务“全市通办”的通告
2026-05-03 13:09 “潍坊人社”微信公众号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及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在潍坊市内任一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提出“全市通办”业务申请。窗口工作人员逐项核查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即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及相关依据。
(二)业务流转。无需复核、即时办结的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办结,申请人“立等可取”。需按权限审核复核、审批,无法当场办结的,由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自动推送至参保属地相应经办机构,实现“后台流转、群众不跑腿”。
(三)审核办结。参保属地经办机构接到系统分配的业务后,按照流程规范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业务办理不拖延、不遗漏。
广大用人单位、参保群众,您在办理“全市通办”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以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切实为大家办实事、解难题!
附件:1.潍坊市社会保险“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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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市通办”事项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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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