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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摩托车时速超120公里肇事致2死2伤,事发时多辆摩托车疑在飙车

2026-05-08 16:01   澎湃新闻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何明涛认为,岳阳这起交通事故造成2死2伤的严重后果,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且在“飙车”时无视道路情况复杂、夜间能见度低、路上有穿行人员等情况,违法超速行驶,那就可能被认定主观上具有放任事故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由此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法鉴定显示,肇事摩托车在事发时的行驶时速超过120公里。

  目前,此案中的其他数名“同行驾驶人”也在配合警方调查。何明涛认为,如果这些“同行驾驶人”当时在道路上“飙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那就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

  5月8日,姚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待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被害人方面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澎湃新闻)

  

责编: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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