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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正经胡说八道,谁为AI幻觉担责?

2026-05-10 06:16   澎湃新闻

  AI幻觉频发,误导用户、毁损名誉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南京律师李小亮在百度上搜索自己的信息,结果百度“AI智能回答”竟然给出“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不实文字内容。今年3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百度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作出书面道歉。一度,百度给出了AI幻觉不可预见的抗辩理由,但法院并没有认可。

  AI以其强大的内容生成能力,正深刻改变着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其甚至成为重要的信息源头。怎么保障AI幻觉不会污染信息源头,影响社会正确认知?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

  人工智能技术还处于爆发期,既不能求全责备、要求“零幻觉”,那会影响到中国的人工智能产业的迭代升级;也要立下基本的规则,引导技术向上向善。在具体个案中,明确AI幻觉造成的诽谤侵权、误导的责任边界、责任范围,极有现实必要。

  今年年初,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了首例AI幻觉侵权纠纷案:用户梁某在某AI应用中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模型输出了明显错误的校区及招生信息,梁某以遭受误导为由起诉AI服务提供商,最终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两起案件不能说是“同案不同判”,因为两者显然有很大的区别:一对一的人机对话中产生高校信息差错,传播范围有限、社会危害轻微;而公开搜索平台凭空编造“律师被判刑”的虚假事实,具有极强的公开传播性,直接构成人格权侵害,平台防控义务与过错认定标准自然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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