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6月1日起执行公积金新政:个人最高可贷150万元
2026-05-10 19:00 央视新闻
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5月10日,苏州市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多项措施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扩大使用范围,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①上调贷款最高额度
此次新政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进一步降低市民购房资金压力。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
②简化房贷认定标准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自住住房(不含“商转公”),只要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即可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均按首套执行;
商业贷款记录不影响公积金首套认定。
③多场景贷款额度上浮
新政加大改善型住房、现房购房支持力度,额度上浮规则清晰明确,符合条件可叠加享受:
1.现房购房:购买新建商品现房,贷款额度上浮50%;
2.优质住宅: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住宅,额度上浮20%;购买“两智一全”改善型住宅,额度上浮50%;
3.上浮优惠不限申请次数,现房+绿色建筑等符合多项条件可叠加上浮,按最高比例核算。
举例:某家庭基础可贷额度150万元,同时购买现房+二星级绿色建筑,新政后可贷255万元,较原政策多贷75万元。
④新增产权公寓贷款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