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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公布6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26-05-14 11:42   大众网

  刘某香等人集资诈骗案。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市南分局依法立案侦办刘某香等人集资诈骗案。经查,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刘某香、李某在经营管理金某公司期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发放宣传单、举办推荐会等方式,公开宣传黄金延期交付等项目,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该项目合同约定购买人自主购买黄金饰品后,可选择数月后实际交付黄金饰品,或选择退还本金并支付月息0.5%至1%的利息。经审计,金某公司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元,其中90%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其他用于购买证券保险、房屋车辆等,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元。目前,刘某香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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