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订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奖励范围扩大、标准提高、兑付提速
2026-05-15 17:19 海报新闻
二是提高奖励标准。举报线索被甄别筛选采用的,奖励标准由“5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到“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奖励标准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涉嫌犯罪的,奖励标准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提高到“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三是缩短奖励兑付等待时间。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奖励时间由修订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修改为“立案后”;涉嫌犯罪的,奖励时间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修改为“公安机关立案后”。
会上,张志波呼吁广大群众:“抵制非法集资,参与监督举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一定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好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责编:迟 斌
审签:曲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