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医保商保“双目录”调整方案“划重点”
2026-05-18 07:15 新华网
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允许未完成全周期临床试验的药品有条件上市,提高了临床急需药物的可及性。但在历年评审中,也会有一些新药因上市前“疗效未充分验证”“长期安全性缺失”等原因未通过专家评审。
此次调整明确,附条件上市的药品除了获批后5年内可以申报外,如果5年内任意时间转为常规批准,常规批准后的3年内也可以申报。通过对这些药品给予更宽的申报时间,有助于更好确认药品临床价值。
——被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上市后可以申报。
具体来说,2020年以后谈判准入的品种,因未能成功续约而被调出目录的,其首个同通用名药品于2021年1月1日至此次方案印发之日期间获批上市的,也可以申报2026年医保目录。
据介绍,实践中有少数药品因企业自身市场决策或者因没有履行保供承诺等原因,未能续约而被调出目录。考虑到这些药品的临床价值已经在往年目录调整中得到认可,特别是可能有其他企业正在仿制,如果同通用名药品上市后不给予申报资格可能有失公允。
黄心宇表示,这不仅能更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也符合我国药品行业“仿创结合”的实际情况。
此外,纳入基药目录、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罕见病治疗药品等,也可申报2026年医保目录。
在调出方面,根据药监部门相关文件,此次调整方案将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为尚不明确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的中成药作为重点考虑调出的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