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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劝架,被六年级女生用镊子戳伤眼球

2026-05-20 11:45   封面新闻

  警方认定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落款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宋女士直到5月18日下午才拿到手,“家属支付了前两次的手术费,不到两万块钱。”宋女士说,“鉴定结果是民警口头告知的,大约在今年3月前后,民警把我们叫到一起进行调解,调解了两次,没能成功,后来警察给我出了一份《不予处罚决定书》,说是涉事女生未成年,没办法处罚,让我自己去法院走民事诉讼的路子维权。我需要鉴定意见书,5月18日下午跑到派出所去要,民警才给我的。”

  宋女士说,她看了《鉴定意见书》上说对鉴定结果不满的,三日内可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可这都过去三个月了,民警说他帮我问问看怎样可以重新鉴定。”

  记者看到,瑞安市公安局出具的这份生效于4月18日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2026年1月7日10时许,宋老师在处理学生间矛盾时与学生小番(化名)发生冲突,小番被其他老师拉开后,手持金属镊子将宋老师的右眼刺伤。经伤势鉴定,宋老师目前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小番未满14周岁。以上事实有小番的陈述和申辩、宋老师的陈述、证人证言、证据保全清单、鉴定意见、身份信息等证据证实。

  同时,《决定书》上注明,该处罚决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予以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

  来源: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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