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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12.6万元!济南市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来了!

2026-05-20 15:50   海报新闻

  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作为高排放老旧车辆,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数据显示,一辆国四柴油货车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约为国六货车的8倍;此外,此类车辆使用年限久、机件老化严重,日常维修养护成本高,车辆故障率居高不下,直接影响空气质量与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实际情况,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贴方案》),推出报废补贴+更新补贴的双重激励政策,鼓励引导车主提前淘汰所属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切实降低车主更新车辆的成本。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含牵引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提前报废更新,分两种情形予以补贴。

  情形一:仅提前报废的,可领取报废补贴。

  情形二: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的,可领取报废补贴和更新补贴。

  新购车辆为首次注册登记且所有人与报废车辆所有人一致。报废1辆符合条件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只能申请1辆济南市牌照新购车辆的更新补贴。跨车型购买新能源货车的,按照对应标准审核发放更新补贴。新购的新能源货车应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辆,车辆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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