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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点烤串外卖吃出毛发,起诉商家索赔千元,法院驳回:毛发属不洁物质,但不足以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026-05-22 06:36   九派新闻

  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公开了一则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相关民事判决书。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消费者鲁某通过淘宝闪购平台在当地一烧烤店购买烤串,因烤串存在不明毛发异物,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元,并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商家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餐品混入毛发虽属不洁,但不足以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消费者未能证明商家存在案涉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最终判决驳回鲁某全部诉讼请求。

  【1】消费者称下单的烤串中存在不明毛发异物

  2025年11月28日,鲁某通过淘宝闪购平台线上订购烤串,实付金额23元。食用过程中,鲁某发现一串烤肉筋中存在不明毛发,遂与烧烤店联系反馈问题。淘宝闪购平台退给鲁某23.4元,烧烤店店内员工通过微信方式退给鲁某24.6元。

  然而,双方就退款事宜沟通未能达成一致,鲁某遂将烧烤店诉至法院,要求商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并赔偿因食用涉案食品造成的医疗费200元、误工费300元等各项损失共计500元。

  鲁某通过12315平台对上述情况进行举报,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烧烤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02.2元。

  对此,烧烤店经营者袁某辩称,所有的进货票据及审核都符合规定,其不认可赔偿金额,即便异物出自店内,依照法律规定,商家明知商品不符合安全规定还故意进行销售才会进行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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