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划底线 教育部等四部门发文
2026-05-22 10:02 央视新闻客户端
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良好,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安装防护栏。
寄宿制学校合理设置厕所、盥洗设备,满足学生如厕、洗浴等生活需求。
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急救箱,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按标准配备取得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员。
专任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学生宿舍配备管理员,女生宿舍需配备女管理员。
据了解,这20条底线要求是在2014年“全面改薄”20项底线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的迭代升级和整体抬升,是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需结合实际,在底线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持续推动学校达标建设。
为保障《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落地落实,教育部将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推动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全面达标。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各地要对照《底线要求》,逐校逐条排查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跟踪评估,实行底线要求达标动态“销账”制度。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聚焦校舍建设、装备配置、师资配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一校一策”方案,分类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提高省定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