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5-26 09:18 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
考察由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成立专门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考察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