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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实控人、董事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2026-05-26 13:40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报道

  5月25日晚间,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后,卓未龙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卓未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34.79%,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

来源:公司公告

  同时,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陈奉连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将在公司内继续担任工程中心总监职务。

  卓锦股份称,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卓未龙先生与陈奉连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卓锦股份透露。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高管获刑事件源于公司多年前的一起信披违法案件。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通过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的方式,虚减营业成本约2796.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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