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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事业单位招聘!德州两地发布公告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主要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核对证件等办法进行。

  (一)发布考察预告。

  (二)个别谈话。应届高校毕业生个别谈话范围:院系分管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同学等;担任校、院系学生会职务的,谈话范围扩大到校或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同级学生会其他主要干部;有工作单位的考察人选个别谈话范围: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成员、人事科长、业务科室负责人等;无工作单位的考察人选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毕业院校与有关负责人个别谈话、考察了解情况。

  (三)查阅档案资料。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报考时有领导职务的人员,要查阅任免机关的任职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对已参加并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查阅其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对有工作单位的,要查阅其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并复印;对于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以查阅其本人档案为主。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四)核对证件及证明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核对。目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到其出具证明的工作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进行核实。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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