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参保居民省内异地生娃可直接结算
2026-05-29 09:21 济宁市医保中心
济宁市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实行“按孩次定额补助”。生育一孩定额补助1800元、生育二孩定额补助2000元、生育三孩定额补助3000元。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定额补助标准执行,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据实支付。
参保居民在保胎、治疗生育并发症、分娩期间,同时一并治疗其他疾病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按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参保居民分娩的同时一并治疗其他疾病的住院医疗费,不再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定额补助待遇。
生育分娩医疗费实行“按孩次定额补助”的,无临时外出首先自付比例。住院分娩并发症合并症按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的,有临时外出首先自付比例。
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什么原则?
居民生育分娩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执行,参照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结算流程。
七、未能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因各种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异地生育分娩医疗费,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济宁市参保居民可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生育补贴”模块进行线上手工报销。
责编:刘 钰
审签:朱仙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