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观察丨被“4元一斤”定价的生命:网红边牧“锄头”被偷走宰杀前后
2026-05-29 11:10 海报新闻
有律师分析指出,目前国内对家养宠物没有单独立法,宠物被盗只能按盗窃罪计算其自身价值。偷狗者的销赃价180元不能作为认定依据,法律禁止以贼赃的低价套现价格认定被盗财物价值。
根据市场行情,纯种陨石边牧的价格通常超过1万元,远超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各地多在2000元以下)。这意味着,偷狗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事者面临的是有期徒刑,而非简单的罚款或拘留。
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锄头”不是一只普通的边牧。

“锄头”陪伴郭先生8年(图源当事人社交平台)
流量价值的法律边界
“锄头”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网红”身份。百万粉丝、八年陪伴、账号商业价值——这些无形的资产,能否计入盗窃的涉案金额?这是本案最大的法律争议点。
郭先生已向警方提交证明材料,包括购买“锄头”的费用、饲养开销,以及“锄头”在网络上创造的商业价值。律师林斐然认为,“网红宠物的‘流量价值’和‘账号价值’”属于间接损失,“法院未必会支持这部分的折损”。
这意味着,即便“锄头”在网络上拥有百万粉丝、为主人带来了可观的商业收入,法律上可能仍然无法将其认定为盗窃罪的涉案金额。
不过,在民事索赔层面,“锄头”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其主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明确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公共情绪:一次集体共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