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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济宁市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令”(第一批)发布啦

2026-05-31 08:55   济宁人社

  (四)有一定的运营管理或品牌策划能力,能够为基层乡村产业项目、集体经济组织或特色农产品提供市场拓展、品牌打造、运营管理等专业服务,助力提升乡村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基层农村的“两委”干部或其他的农村选任干部不作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对象。

  “合伙人”合作形式

  乡村振兴合伙人以乡村振兴工作站为依托,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合作。合作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

  (1)技术入股。合伙人以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入股与招募村就项目进行合作。

  (2)创意合作。合伙人携带以本人或本人出资购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为主体的策划创意,经协商约定利用招募村资源、场地或资金进行创意项目开发。

  (3)资金合作。合伙人携资金对招募村现有项目、工程进行投资。

  (4)创办企业。合伙人携资金、带项目到招募村创办企业。

  (5)协助招商。合伙人帮助招募村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利用自身资源或人脉优势,协助招募村进行招商并且项目落地。

  (6)专业服务。合伙人带专业团队为招募村提供文化、教育、农业、工业、旅游及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帮助解决乡村规划、产业开发、项目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技术难题。

  “合伙人”待遇

  (1)合伙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和乡域内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在项目报批、土地流转、资金补助、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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