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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场镇综治中心:意外受伤起纠纷 倾心调解止纷争

2026-06-02 08:43   大众网

  为打破对立局面,姜永华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工作机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头沟通疏导。他仔细记录王某的受伤经过,逐一核查佐证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的规定,清晰列明各项赔偿的合理区间,保障王某合法权益,逐步平复其情绪。

  随后,姜永华明确向郭某释明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姜永华也充分体谅其小微企业经营的现实困境,为双方寻找折中方案。

  历经多次电话沟通、线下专项调解,双方态度终于缓和。王某同意协商确定赔偿总额,郭某也不再固执己见,主动上调赔偿金额,同时提出分期付款的诉求,缓解自身资金压力。

  在姜永华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郭某一次性赔付王某全部损失,共计5万元。其中,协议签订当日当场支付3万元,剩余2万元于5月10日前结清。

  协议顺利签订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王某感慨:“多亏了姜律师耐心调解,帮我合理维权,也避免了矛盾持续激化。”郭某也坦言,分期赔付的方式减轻了自己的经济压力,公平公正的结果让自己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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