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泰安出台户外广告合规指引 这些内容严禁发布
2026-06-02 09:50 海报新闻
户外广告应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军服,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名义、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领导人讲话、庆祝活动宣传报道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通过恶搞经典、歪曲历史以及利用群众热议事件“蹭热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等作为炒作噱头进行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商业广告宣传;渲染放大职场内卷、加班压力、经济焦虑、婚恋压力等内容制造社会焦虑、推升青年群体消极情绪,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宣扬“躺平”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其他含有妨碍社会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的商业广告宣传;含有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含有淫秽、色情、“软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相关证明文件、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