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费医学生就业选聘简章发布
2026-06-03 07:06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公费医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学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择定向就业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同专业、同学历层次人员在定向选聘考试中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选岗,如所选岗位不冲突,则以此选岗结果为准;如所选岗位冲突,则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出题对成绩相同人员现场进行测评打分,当场公布分数,加试评分高者先选岗。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或选岗的公费医学生应服从全市统一岗位调剂。选定岗位后不服从分配及岗位调剂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选岗结束后,确定就业岗位的公费医学生名单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参加2026年选岗考试但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2026年度选岗条件,选岗结果无效、岗位不予保留,延期毕业后参加毕业当年选岗考试,重新选岗。
选岗时间及方式,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阶段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德州市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卫办字〔2022〕42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生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