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了一小区34层的住宅,收房时得知只建到32层!开发商仲裁代理人:只让盖到32层
2026-06-03 15:50 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
13年前,沈先生在西安市三桥街道(现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加贝花园”买了一套房,合同约定房号为“12幢B单元34层3401”。
约定的交房日期“2015年5月3日前”没能交房,一直到2017年才通知交房。然而,也给沈先生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楼只建到32层,根本就没有34层。
既然如此,退钱应该理所应当了吧?然而从得知“没有房”至今,沈先生交的首付款本金都未能全部退还,更别说违约金和十几年资金使用的利息了。
签合同当天
交完了11.77万元首付款
沈先生是陕西宝鸡人,在北京工作。据他讲,2013年2月他从亲戚处得知,西安市三桥街道贺家村要建一个城中村改造小区“加贝花园”。他去了解情况时,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他,虽然当时五证不全,但以后肯定会补全的,也能给办房产证。于是他便于2月4日到该项目售楼部交了1万元定金,次日又去交了107700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于2013年2月5日,出卖人为“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沈先生选的房号为“12幢B单元34层3401”,建筑面积88.92平方米,每平方米2646元,总价235282元。按照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5年5月3日前,依照房地产相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付款共分四次完成:2013年2月5日付房款117700元,工程主体至16层付房款47100元,工程主体封顶付房款47100元,交房时付房款23382元。
逾期数年后交房
且被告知没有34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