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出台,“小快灵”立法守护地名文脉
2026-06-04 11:27 人民日报
“按察司街”“翔凤巷”“芙蓉街”“朱家峪”“常山庄”……在山东,许多地名背后可能是一首古诗、一段历史记忆。
5月21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这部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共26条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为地名专门立一部法?
“《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自施行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地名管理的主体、对象、内容以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已滞后于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洪波介绍,“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于2022年颁布施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中部分规定已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不衔接的情形。”因此,山东亟须对标上位法,将政府规章提档升级为地方性法规。
立法的关切是什么?“条例强化对老地名的保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地名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在行政区划调整、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等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老地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
守护地名文脉,需要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长效保护机制。条例创新完善地名保护名录制度,明确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牵头摸排梳理辖区内地名资源,将具备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承载地域历史文脉、彰显齐鲁文化特色的地名统一纳入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划定保护红线,列入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