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入考场即构成作弊”!高考安检新变化,多地提醒
2026-06-04 20:31 人民日报微信公号
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强化智能安检手段,对智能眼镜等设备“零容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如生活学习中佩戴智能眼镜,考试前需准备好适合的普通光学眼镜,高考期间,考点不受理戴智能眼镜代替光学眼镜参加考试的申请,由此引发的影响考试作答等结果,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河北、贵州
河北、贵州等地也要求平时佩戴智能眼镜的考生需提前备好适合的普通光学眼镜,进入考点只能戴普通光学眼镜。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认定为作弊,所报名参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6月2日,教育部发出高考预警信息,提醒考生诚信参考,无论何种理由、无论是否使用,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进入考场即构成作弊。
教育部发布
2026年高考预警信息
一、高考组织作弊,必受法律严惩
【案例】2020年高考期间,陈某邀约谢某共谋组织高考考试作弊,陈某负责统筹安排,联系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承担开支、提供试题等,谢某负责联系在读大学生为作弊传递消息、试题答案等。谢某等人在酒店房间答题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陈某自动投案。
【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参与者将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近年来,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对考试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广大考生要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切勿一时糊涂,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