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扎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26-06-05 17:01 新华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扎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齐扎拉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齐扎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齐扎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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